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、便捷等特點,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。然而,由于停放不規(guī)范、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,電動自行車引發(fā)的火災呈增多趨勢。日前,國家應急管理部、公安部等部門專門印發(fā)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。河北省落實情況如何,違規(guī)停放、充電等現象是否有所改觀?記者就此走訪了石家莊部分居民社區(qū)。
11月2日上午,記者來到青園小區(qū)。在某單元樓下,記者看到有幾家樓上住戶從窗口拉下電線,正在給電動自行車充電。“這是老小區(qū),電動車上不了樓只能這么充電,怕下雨,就用空礦泉水瓶把插座罩住,這樣還安全點。”小區(qū)居民王女士正要出門,隨手把插座放在了剪過的空礦泉水瓶里。
隨后記者又來到東崗怡園小區(qū)。在某個單元樓大廳的公告欄里,張貼著禁止電動自行車占據消防通道的提示,但記者發(fā)現,單元樓前、大廳、樓梯間里仍然停放著很多電動自行車。“哪會那么寸,我家的電動車就著火了?”東崗怡園的居民反問記者,不在家里充電,能去哪兒充電。
聚合遠見是個新建小區(qū)。記者看到每個單元樓下都設有車棚,棚內設有電動自行車充電樁裝置。“我們也不在充電樁充電,那個要辦卡很麻煩,還要花錢,也不夠用。”記者在小區(qū)里遇到了一對要出門的夫妻,他們?yōu)槌鲂蟹奖銓㈦妱榆囃T诹藛卧獦侨肟谔帯?/p>
“近年來,全國共發(fā)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73起,死亡355人。”消防救援支隊宣傳科一級指揮員李麗石告訴記者,這些火災事故主要是由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、飛線充電等不規(guī)范行為引起的。
“電動車一旦起火,燃燒速度和煙氣蔓延速度非常快,并產生大量有毒煙氣,極易造成人員傷亡。”李麗石告訴記者,將電動車停放在住宅樓樓道、樓梯間等公共區(qū)域充電,不僅擠占了公共空間,還占用了消防通道。如果有事故發(fā)生,勢必影響消防救援。
事實上,河北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去年就印發(fā)了《關于進一步做好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(guī)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嚴格管理電動車亂停亂放、堵塞消防通道、充電設施安裝不規(guī)范、私拉充電線路等行為。然而,如今這些問題依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。
“火災隨時可能發(fā)生,良好的安全意識才是最好的‘滅火器’。”李麗石呼吁廣大群眾重視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的危害。她建議,要通過正規(guī)渠道購買電動車產品和配件,堅決不能私自改裝、拆裝電動自行車;自覺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車棚或者規(guī)定區(qū)域,自覺到固定的充電設施上充電,避免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、樓梯間、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(qū)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其充電,更不能在房間內停放充電。
“每次充電時間不要過長,以免蓄電池溫度過高引起火災事故。”李麗石還提醒居民,發(fā)現飛線充電、人車同屋等行為的,可及時勸阻,拒不改正的也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,做到防患于未“燃”。 記者董琳燁 崔叢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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